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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瞞與欺騙仍然是現今社會各行業、階層的主流活動從樂陞案以及TRF往前看,整個社會日常生活作息與商業活動的目標,幾乎仍然是以欺騙方式取得個人利益為主要目的。在整個社會中,每個人汲汲營營的無非是取得財富,享受人生。也正因為如此,才會無時無刻不斷上演著欺騙的戲碼,希望以最快最有效率與效益的方式從他人的口袋中把錢拿到自己口袋裡,也才會衍伸出各式各樣的欺騙案例。而這些透過業務手法吹捧與掛保證穩賺不賠的花招,無論是從政治、經濟金融、電子商務、創業投資甚或長期以來的詐騙電話騙術…等等階層、種類以及機制,實在是不勝枚舉,罄竹難書。

解析在欺騙與詐騙的案例中,無非都是在個人不勞而獲的私利驅使下,所使出的壞心眼心思,然後設定議題以及制定一套完整的佈局計畫,進而在各階段的每一節點,進行分析以及不斷的驗證修正,最後提出一套完整的專業話術與備援計畫,即可進行選擇性現場實作,然後再不斷重新調整,以提升成功率。

現今的社會,由於經濟活動的蓬勃發展,包含一般與金融商品的包裝與業務行銷成為最熱門的專業主流,而這股風潮也漸漸的被欺騙或詐欺活動所採用。每每在詐欺案件見報之後,經由專業的案件拆解分析之後,我們經常是覺得這些詐欺案件的設計規劃之縝密,真的是令人嘆為觀止,實在是不得不無奈的認為,如果這些心思可以用在正途上的話,可預期的對整個社會絕對會是貢獻卓著的。

回溯這些年來所看到的是,犯案者在被緝捕後,不是遮遮掩掩的就是掩面哭泣,這些近似乎小孩做錯事後,不敢承擔的行徑,幾乎可以認定即使其已是成年之人,但其心智仍處於未長大而臨事逃避,好像只要出事就躲在長輩或大人後面,耍賴或等人為其解決的幼稚階段。我們實在不解的是,既然在選擇花心思走這一條錯誤的道路時,難道都不曾想過萬一失風被捕時,是否有考慮到自己的名譽以及受害者求償損失的承擔能力?如果沒有詐騙失敗的名譽損失與風險承擔能力的話,為何卻要選擇這一條道路呢?

檢討為何詐騙風氣為何至今仍然如此的猖獗?綜觀整個社會對於這些詐欺案例,除了批評道德、社會風氣淪落至此,法治精神不再外,似乎也見怪不怪,並不認為犯罪者有多大的罪行。因為眾所認同,人性的弱點就是貪,愛貪便宜者,活該!無怪乎眾云道德持續向下沉淪,社會亂象永不止歇。( 2016/10/19 新聞再報,國票案楊瑞仁,再涉樂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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